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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
GB/T 14308-1997
代替GB/T14308-93
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
Star-rating standard for
tourist hotels 1
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旅游涉外饭店的星级分类和评定的原则、方法和要求。
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经济性质的开业一年以上的旅游涉外饭店、包括宾馆、酒店、度假村等的星级划分及评定。 2
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
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LB/T001-1995
旅游饭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3
定义与代号 3.1
定义 3.1.1
星级
用星表示旅游涉外饭店的等级和类别。 3.1.2
旅游涉外饭店tourist hotel
能够接待观光客人、商务客人、度假客人以及各种会议的饭店。 3.2
代号 星级用五角星表示,用一颗五角星表示一星级,两颗五角星表示二星级,三颗五角星表示三星级,四颗五角星
表示四星级,五颗五角星表示五星级。 4
星级的划分和依据 4.1 旅游涉外饭店划分为五个星级,即一星级、二星级、三星级、四星级、五星级。星级越高,表示饭店档次越高。
本标准的标志按有关标志的标准执行。 4.2 星级的划分以饭店的建筑、装饰、设施设备及管理、服务水平为依据,具体的评定办法按照国家旅游局颁布的
设施设备评定标准、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评定标准、清洁卫生评定标准、宾客意见评定标准等五项标准执行。 5
安全、卫生、环境和建筑的要求
旅游涉外饭店的建筑、附属设施和运行管理应符合消防、安全、卫生、环境保护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。 6
星级划分条件 6.1
一星级 6.1.1
饭店的布局基本合理,方便客人在饭店内的正常活动。 6.1.2
饭店内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符合LB/T001。 6.1.3
根据当地气候,有采暖、制冷设备,各区域通风良好。 6.1.4
前厅
a. 有前厅和总服务台; b.
总服务台有中、英文标志,18h有工作人员在岗,提供接待、问询和结帐服务; c. 提供留服务; d. 定时提供外币兑换服务; e.
总服务台提供饭店服务项目宣传品、饭店价目表、市交通图、各种交通工具时刻表; f. 有贵重物品保存服务; g.
有供客人使用的行李推车,必要时提供行李服务。有小件行李存放服务; h. 设值班经理,16h接待客人; i. 设客人休息场所; j.
能用英语提供服务。各种指示用和服务用文字至少用中英文同时表示。 6.1.5
客房
a. 至少有20间(套)可供出租的客房;
b.
装修良好,有软垫床、桌、椅、床头柜等配套家具; c. 至少75%的客房有卫生间,装有抽水恭桶、面盆、淋浴或浴缸,配有浴帘。客房中没有卫生间的楼层设 有间隔式男女公用卫生间。饭店有专供客人使用的男女分设公共浴室,配有浴帘。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。
24h供应冷水,16h供应热水;
d. 有遮光窗帘;
e. 客房备有饭店服务指南、价目表、住宿规章;
f.
客房、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1次,隔日更换床单及枕套;
g. 16h提供冷热饮用水。 6.1.6
餐厅
a. 总餐位数与客房接待能力相适应;
b. 有中餐厅;
c. 餐厅主管、领班能用英语服务 6.1.7
厨房
a. 位置合理;
b. 墙面瓷砖不低于2m,用防滑材料满铺地面;
c.
冷菜间、面点间独立分隔,有足够的冷气设备。冷菜间内有空气消毒设施;
d. 粗加工间与操作间隔离,操作间温度适宜;
e. 有足够的冷库;
f. 洗碗间位置合理;
g. 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并保持其封闭;
h.
厨房与餐厅之间,有起隔音、隔热和隔气味作用的进出分开的弹簧门;
i. 采取有效的消杀蚊蝇、蟑螂等虫害措施。 6.1.8
公共区域
a.
有可直拨国际国内的公用电话,并配备市内电话簿;
b. 有男女分设的公共卫生间;
c. 有应急照明灯。 6.2
二星级 6.2.1
饭店布局基本合理,方便客人在饭店内的正常活动。 6.2.2
饭店内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符合LB/T001。 6.2.3
根据当地气候,有采暖、制冷设备,各区域通风良好。 6.2.4
前厅
a. 有与饭店规模、星级相适应的前厅和总服务台;
b.
总服务台有中英文标志,24h有工作人员在岗,提供接待、问询和结帐服务;
c. 提供留言服务;
d. 定时提供外币兑换服务; e. 总服务台提供饭店服务项目宣传品、饭店价目表、市交通图、本市旅游景点介绍,各种交通工具时刻表、
与住店客人相适应的报刊;
f. 能接受国内客房、餐饮预订;
g. 有可由客人自行开启的贵重物品保险箱;
h.
有供客人使用的行李推车,必要时提供行李服务。有小件行李存放服务;
i. 设值班经理,16h接待客人;
j. 设客人休息场所;
k.
能用英语提供服务。各种批示用和服务用文字至少用中英文同时表示;
l. 总机话务员能用英语为客人提供电话服务。 6.2.5
客房
a. 至少有20间(套)可供出租的客房;
b.
装修良好,有软垫床、桌、椅、床头柜等配套家具,照明充足; c. 有卫生间,装有抽水恭桶、面盆、梳妆镜、淋浴或浴缸,配有浴帘。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。24h供应冷
水,18h供应热水;
d.
有电话,可通过总机拨通国内与国际长途电话。电话机旁备有使用说明;
e. 有彩色电视机;
f. 具备防噪音及隔音措施;应有遮光窗帘;
g.
有与饭店本身星级相适应的文具用品。有饭店服务指南、价目表、住宿规章、本市交通图和旅游景点介绍;
h.
客房、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1次,每日更换床单及枕套;
i. 24h提供冷热饮用水;
j. 提供一般洗衣服务;
k. 应客人要求提供送餐服务。 6.2.6
餐厅及酒吧
a. 总餐位数与客房接待能力相适应;
b.
有中餐厅,能提供中餐。晚餐结束客人点菜时间不早于20时; c. 有咖啡厅(简易西餐厅),能提供西式早餐。咖啡厅(或有一餐厅)营业时间不少于12h并有明确的营业
时间;
d. 有能够提供酒吧服务的设施;
e. 餐厅主管、领班能用英语服务。 6.2.7
厨房
a. 位置合理;
b. 墙面满铺瓷砖,用防滑材料满铺地面,有吊顶;
c.
冷菜间、面点间独立分隔,有足够的冷气设备。冷菜间内有空气消毒设施;
d.
粗加工间与操作间隔离,操作间温度适宜,冷气供给应比客房更为充足;
e. 有足够的冷库;
f. 洗碗间位置合理;
g. 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并保持其封闭;
h.
厨房与餐厅之间,有起隔音、隔热和隔气味作用的进出分开的弹簧门;
i. 采取有效的消杀蚊蝇、蟑螂等虫害措施。 6.2.8
公共区域
a. 提供回车线或停车场;
b. 4层(含)以上的楼房有客用电梯;
c. 有公用电话,并配备市内电话簿;
d. 有男女分设的公共卫生间;
e. 有小商场,出售旅行日常用品;
f. 代售邮票,代发信件;
g. 有应急照明灯。 6.3
三星级 6.3.1
饭店布局合理,外观具有一定的特色。 6.3.2
饭店内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符合LB/T001。 6.3.3
有空调设施,各区域通风良好。 6.3.4
有与饭店星级相适应的计算机管理系统。 6.3.5
前厅
a.
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前厅。内装修美观别致。有与饭店规模、星级相适应的总服务台;
b.
总服务台有中英文标志,分区段设置接待、问讯、结帐、24h工作人员在岗;
c. 提供留言服务;
d. 提供一次性总帐单结帐服务(商品除外);
e. 提供信用卡服务;
f. 12h提供外币兑换服务; g. 总服务台提供饭店服务项目宣传品,饭店价目表,中英文本市交通图,全国旅游交通图,本市和全国旅游景
点介绍、各种交通工具时刻表、与住店客人相适应的报刊;
h.
有完整的预订系统,可接受国内和国际客房和国内餐饮预订;
i.
有饭店和客人同时开启的贵重物品保险箱。保险箱位置安全、隐蔽,能够保护客人的隐私;
j. 设门卫应接员,16h迎送客人;
k.
设专职行李员,有专用行李车,18h为客人提供行李服务。有小件行李存放处;
l. 设值班经理,24h接待客人;
m. 设大堂经理,18h在前厅服务;
n. 在非经营区设客人休息场所;
o. 提供店内寻人服务;
p. 提供代客预订和安排出租汽车服务; q. 门厅及主要公共区域有残疾人出入坡道,配备轮椅。有残疾人专用卫生间或厕位,能为残疾人提供特殊服
务;
r.
能用英语服务。各种指示用和服务用文字至少用中英文同时表示;
s.
总机话务员至少能用2种外语(英语为必备语种)为客人提供电话服务。 6.3.6
客房
a. 至少有40间(套)可供出租的客房;
b. 房间面积宽敞; c. 装修良好、美观,有软垫床、梳妆台或写字台、衣橱及衣架、座椅或简易沙发、床头柜、床头灯及行李架等
配套家具。室内满铺地毯,或为木地板。室内采用区域照明且目的物照明度良好。 d. 有卫生间,装有抽水恭桶、梳妆台(配备面盆、梳妆镜)、浴缸并带淋浴喷头(有单独淋浴间的可不带淋 浴喷头),配有浴帘、晾衣绳。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。卫生间采用较高级建筑材料装修地面、墙面、色调 柔和,目的物照明度良好。有良好的排风系统或排风器、110/220V电源插座。24h供应冷、热
水;
e.
有可直接拨通国内和国际长途的电话。电话机旁备有使用说明及市内电话簿; f. 有彩色电视机、音响设备,并有闭路电视演播系统。播放频道不少于16个,其中有卫星电视节目或自办节 目,备有频道指示说明和节目单。播放内容应符合中国政府规定。自办节目至少有2个频道,每日不少于2
次播放,晚间结束播放时间不早于0时;
g. 具备有效的防噪音及隔音措施;
h. 有遮光窗帘;
i. 有单人间;
j. 有套房;
k.
有残疾人客房,该房间内设备能满足残疾人生活起居的一般要求; l. 有与饭店本身星级相适应的文具用品。有饭店服务指南、价目表、住宿规章、本市旅游景点介绍、本市旅游
交通图、与住店客人相适应的报刊;
m.
客房、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1次,每日更换床单及枕套,客用品和消耗品补充齐全;
n. 提供开夜床服务,放置晚安卡;
o.
24h提供冷热饮用水及冰块并免费提供茶叶或咖啡; p. 客房内一般要有微型酒吧(包括小冰箱),提供适量饮料,并在适当位置放置烈性酒,备有饮酒器具和酒
单;
q.
客人在房间会客,可应要求提供加椅和茶水服务;
r. 提供叫醒服务;
s. 提供留言服务;
t. 提供衣装干洗、湿洗和熨烫服务;
u.
有送餐菜单和饮料单,18h提供中西式早餐或便餐送餐服务,有可挂置门外的送餐牌;
v. 提供擦鞋服务。 6.3.7
餐厅及酒吧
a. 总餐位数与客房接待能力相适应;
b.
有中餐厅。晚餐结束客人点菜时间不早于21时; c. 有咖啡厅(简易西餐厅),能提供自助早餐、西式正餐。咖啡厅(或有一餐厅)营业时间不少于16h并有
明确的营业时间;
d.
有适量的宴会单间或小宴会厅。能提供中西式宴会服务;
e. 有独立封闭式的酒吧;
f.
餐厅及酒吧的主管、领班和服务员能用流利的英语提供服务。 6.3.8
厨房
a. 位置合理;
b. 墙面满铺瓷砖,用防滑材料满铺地面,有吊顶;
c.
冷菜间、面点间独立分隔,有足够的冷气设备。冷菜间内有空气消毒设施;
d.
粗加工间与操作间隔离,操作间温度适宜,冷气供给应比客房更为充足;
e. 有足够的冷库;
f. 洗碗间位置合理;
g. 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并保持其封闭;
h.
厨房与餐厅之间,有起隔音、隔热和隔气味作用的进出分开的弹簧门;
i. 采取有效的消杀蚊蝇、蟑螂等虫害措施。 6.3.9
公共区域
a. 提供回车线或停车场;
b. 3层(含)以上的楼房有足够的客用电梯;
c. 有公用电话,并配备市内电话簿;
d. 有男女分设的公共卫生间;
e.
有小商场,出售旅行日常用品、旅游纪念品、工艺品等商品;
f.
代售邮票、代发信件,办理电报、传真、复印、国际长途电话、国内行李托运、冲洗胶卷等;
g. 必要时为客人提供就医方便;
h. 有应急供电专用线和应用急照明灯。 6.3.10
选择项目(共79项,至少具备11项) 6.3.10.1
客房(10项)
a.
客房内可通过视听设备提供帐单等的可视性查询服务,提供语音信箱服务;
b. 卫生间有饮用水系统;
c. 不少于50%的客房卫生间淋浴与浴缸分设;
d.
不少于50%的客房卫生间干湿区分开(有独立的化妆间);
e. 所有套房分设供主人和来访客人使用的卫生间;
f.
设商务楼层,可在楼层办理入住登记及离店手续,楼层有供客人使用的商务中心及休息场所;
g.
商务楼层的客房内有收发传真或电子邮件的设备;
h. 为客人提供免费店内无线寻呼服务;
i. 24h提供洗衣加急服务;
j. 委托代办服务(金钥匙服务)。 6.3.10.2
餐厅及酒吧(9项)
a. 有大堂酒吧;
b. 有专业性茶室;
c.
有布局合理、装饰豪华、格调高雅的西餐厅,配有专门的西餐厨房;
d.
有除西餐厅以外的其他外国餐厅,配有专门的厨房;
e. 有饼屋;
f. 有风味餐厅;
g.
有至少容纳200人正式宴会的大宴会厅,配有专门的宴会厨房;
h.
有至少10个不同风味的餐厅(大小宴会厅除外);
i. 有24h营业的餐厅。 6.3.10.3
商务设施及服务(5项)
a.
提供国际互联网服务,传输速率不小于64kbit/s;
b. 封闭的电话间(至少2个);
c. 洽谈室(至少容纳10人);
d. 提供笔译、口译和专职秘书服务;
e. 图书馆(至少有1000册图书)。 6.3.10.4
会议设施(10项)
a.
有至少容纳200人会议的专用会议厅,配有衣帽间;
b. 至少配有2个小会议室;
c. 同声传译设施(至少4种语言);
d. 有电话会议设施;
e. 有现场视音频转播系统;
f.
有供出租的电脑及电脑投影仪、普通胶片技影仪、幻灯机、录像机、文件粉碎机;
g. 有专门的复印室,配备足够的复印机设备;
h. 有现代化电子印刷及装修设备;
i. 有照相胶卷冲印室;
j. 有至少5000平方米的展览厅。 6.3.10.5
公共及健康娱乐设施(42项) a. 歌舞厅;
b.
卡拉OK厅或KTV房(至少4间); c. 游戏机室;
d.
棋牌室; e. 影剧场;
f.
定期歌舞表演;
g.
多功能厅,能提供会议、冷餐会、酒会等服务及兼作歌厅、舞厅; h. 健身房;
i.
按摩房; j. 桑拿浴;
k.
蒸汽浴; l. 冲浪浴;
m.
日光浴室;
n. 室内游泳池(水面面积至少40平方米);
o. 室外游泳池(水面面积至少100平方米); p. 网球场;
q.
保龄球室(至少4道); r. 攀岩练习室;
s.
壁球室; t. 桌球室;
u.
多功能综合健身按摩器; v. 电子模拟高尔夫球场
w.
高尔夫球练习场; x. 高尔夫球场(至少9洞);
y.
赛车场 z. 公园;
aa.
跑马场; ab. 射击场;
ac.
射箭场; ad. 实战模拟游艺场;
ae.
乒乓球室; af. 溜冰场;
ag.
室外滑雪场; ah. 自用海滨浴场;
ai.
潜水; aj. 海上冲浪;
ak.
钓鱼; al. 美容美发室;
am.
精品店; an. 独立的书店;
ao.
独立的鲜花店;
ap. 婴儿看护及儿童娱乐室。 6.3.10.6
安全设施(3项) a. 电子卡门锁;
b.
客房贵重物品保险箱;
c. 自备发电系统。 6.4
四星级 6.4.1
饭店布局合理; a. 功能划分合理;
b.
设施使用方便、安全。 6.4.2
内外装修采用高档、豪华材料,工艺精致,具有突出风格。 6.4.3
饭店内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符合LB/T001。 6.4.4
有中央空调(别墅式度假村除外),各区域通风良好。 6.4.5
有与饭店星级相适应的计算机管理系统。 |